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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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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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50粒重约3克 |
0.3gx18片x2板/盒 |
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洛阳顺势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354 |
国药准字Z41021099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头晕目眩,暴发火眼,牙齿疼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痛耳鸣,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脾胃虚寒者禁用。 |
成分 |
桑叶、黑芝麻(炒)。 |
黄连、大黄、连翘、薄荷、旋覆花、黄芩、荆芥穗、栀子、防风、石膏、桔梗、黄柏、蔓荆子(炒)、白芷、甘草、川芎、菊花。辅料为:蔗糖、滑石粉、柠檬黄食用色素。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因风热上犯而红眼流泪者慎用。2.因肝经湿热,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舌苔黄腻者慎用。3.用药后一周症状无缓解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患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