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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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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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50粒重约3克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吉泰安(四川)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354 |
国药准字Z51022025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
养血调经。用于血虚所致的面色萎黄、头晕眼花、心悸气短及月经不调。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桑叶、黑芝麻(炒)。 |
当归、川芎、白芍、熟地黄。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微苦、微甜。 |
注意事项 |
1.因风热上犯而红眼流泪者慎用。2.因肝经湿热,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舌苔黄腻者慎用。3.用药后一周症状无缓解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头晕、心悸气短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