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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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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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50粒重约3克 |
0.42gx10粒x2板 |
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漳州市生物化学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354 |
国药准字Z35020609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
清热解表。用于流行性感冒,伤风咳嗽,头晕发热,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桑叶、黑芝麻(炒)。 |
羚羊角、金银花、淡竹叶、薄荷油(或薄荷脑)、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显黄棕色;气香、味凉、苦而后微甜。 |
注意事项 |
1.因风热上犯而红眼流泪者慎用。2.因肝经湿热,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舌苔黄腻者慎用。3.用药后一周症状无缓解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