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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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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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50粒重约3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083 |
国药准字B20020585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
补肾,温阳。适用于肾阳不足所致的腰膝酸痛,头晕.头晕耳鸣.耳鸣,神疲健忘.健忘,体倦乏力.乏力,畏寒.畏寒肢冷。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儿童、孕妇禁用。 |
成分 |
桑叶、黑芝麻(炒)。 |
菟丝子、枸杞子、五味子、蛇床子、金樱子、覆盆子、韭菜子、川楝子、淫羊藿、巴戟天、肉苁蓉、地黄、川牛膝、人参、鹿茸、海马。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的粉末;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因风热上犯而红眼流泪者慎用。2.因肝经湿热,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舌苔黄腻者慎用。3.用药后一周症状无缓解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