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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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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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50粒重约3g |
每袋重10g(相当于总药材3g) |
生产企业 |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083 |
国药准字Z45021432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
敛气生津,补益肺肾。用于头晕,失眠,自汗盗汗,气短口干及神经衰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曰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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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成分 |
桑叶、黑芝麻(炒)。 |
五味子。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酸、甜。 |
注意事项 |
1.因风热上犯而红眼流泪者慎用。2.因肝经湿热,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舌苔黄腻者慎用。3.用药后一周症状无缓解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糖尿病患者慎用。 2.本品宜餐后服。 3.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