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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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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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50粒重约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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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百善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083 |
国药准字Z130200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
补肾填精,益气养血,强身健脑。用于因肾精不足,肝气血亏所引起的精神疲惫,失眠多梦,头晕目眩,体乏无力,记忆力减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6粒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桑叶、黑芝麻(炒)。 |
人参、制何首乌、党参、黄芪、熟地黄、山药、丹参、枸杞子、白芍、远志、茯神、石菖蒲、黄芩、葛 根、粉葛、酸枣仁、麦冬、龙骨(粉)、香附、菊花、卵磷脂、维生素E22味。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丸;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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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因风热上犯而红眼流泪者慎用。2.因肝经湿热,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舌苔黄腻者慎用。3.用药后一周症状无缓解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能长期或反复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物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