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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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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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50粒重约3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083 |
国药准字Z23021732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
温肾固精。用于肾阳不足所致的腰膝酸软、头晕耳鸣、遗精早泄。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火热症者忌用。 |
成分 |
桑叶、黑芝麻(炒)。 |
锁阳、肉苁蓉(蒸)、制巴戟天、补骨脂(盐炒)、菟丝子、杜仲(炭)、八角茴香、韭菜子、芡实(炒)、莲子、莲须、煅牡蛎、龙骨(煅)、鹿角霜、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知母、黄柏、牛膝、大青盐。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水蜜丸、小蜜丸或大蜜丸;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因风热上犯而红眼流泪者慎用。2.因肝经湿热,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舌苔黄腻者慎用。3.用药后一周症状无缓解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治疗期间,宜节制房事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