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50粒重约3g |
6g*10袋/盒 |
生产企业 |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083 |
国药准字Z21021728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
本品滋阴补肾。用于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桑叶、黑芝麻(炒)。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牡丹皮、茯苓、泽泻。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棕黑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味甜而酸。 |
注意事项 |
1.因风热上犯而红眼流泪者慎用。2.因肝经湿热,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舌苔黄腻者慎用。3.用药后一周症状无缓解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不易消化食物。 2.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