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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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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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12袋 |
4gx6袋/盒 |
生产企业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湖南安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889 |
国药准字Z43020173 |
说明 | ||
适应症 |
辛凉透表,宣肺止咳,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发热恶寒,头痛咳嗽,咽喉肿痛。 |
疏风止痛。用于风邪头痛,或有恶寒,发热,鼻塞。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饭后用温开水或浓茶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儿童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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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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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桑叶、菊花、山银花、连翘、川贝母、桔梗、薄荷、淡竹叶、荆芥、牛蒡子、苦杏仁、芦根、蝉蜕、僵蚕、滑石、绿豆、淡豆豉、甘草。 |
川芎茶。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粉末;味苦、甜、微涩。 |
本品为颗粒剂。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药以治疗外感风邪引起的感冒头痛效果较好,临床上也用于经过明确诊断的偏头痛、神经性头痛或外伤后遗症所致的头痛等。 2.久痛气虚、血虚,或因肝肾不足,阳气亢盛之头痛不宜应用。 3.素有某些较严重慢性病史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糖尿病患者慎用。 4.除非有医师指导,一般不宜在服用头痛药期间服用其他中成药。 5.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病情加重者,应向医生咨询。 6.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 7.过敏体质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