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菊感冒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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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桑菊感冒颗粒

川贝清肺糖浆

规格

每袋装11克

100ml/瓶
生产企业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2063

国药准字Z15021716
说明
适应症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燥咳,咽干,咽痛。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桑叶、菊花、连翘、薄荷、苦杏仁、桔梗、甘草、芦根。

川贝母、枇杷叶、苦杏仁、麦冬、地黄、桔梗、薄荷、甘草。辅料为蔗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气芳香,味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 2.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厚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