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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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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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1克 |
10g*11袋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243 |
国药准字Z19993082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重症一日4~6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风寒感冒者禁服;糖尿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桑叶、菊花、连翘、薄荷、苦杏仁、桔梗、甘草、芦根。 |
葛根、金银花、黄芩、连翘、大青叶、贯众、板蓝根、菊花、白芷、茵陈。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用抗感解毒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抗感解毒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