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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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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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4片 |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980 |
国药准字Z19991023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3次。 |
含服,一次1片,一日12片。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桑叶、菊花、连翘、薄荷素油、苦杏仁、桔梗、甘草、芦根。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金银花、 黄苓、连翘。辅料为微晶纤维素、 蔗糖、甜菊素、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至棕褐色的片;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或棕黄色片: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宣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溢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O、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