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50ml∶盐酸格拉司琼(以C18H24N4O计)3mg与氯化钠0.45g |
0.45g*10粒*2板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唐山)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255 |
国药准字Z1102117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祛暑化湿,解表和中。用于内蕴湿滞,受暑感寒引起的恶寒发热,头痛无汗,四肢酸懒,恶心呕吐,腹痛腹泻。 |
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广藿香,香糯,白芷,紫苏叶,苍术,丁香,陈皮,大腹皮,法半夏,茯苓,生姜,甘草;辅料为大豆油,PEG400,甘油,明胶。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色的稠膏,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