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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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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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l∶盐酸格拉司琼(以C18H24N4O计)3mg与氯化钠0.45g |
每粒装0.45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255 |
国药准字Z1999105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清热利湿。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湿热中阻证。症见:胸胁脘闷、口粘口苦、恶心厌油、纳呆、倦怠乏力、肢体困重或身目发黄等。 |
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饭后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三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偶见胃脘不适。 |
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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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熊胆粉、龙胆、丹参、柴胡、虎杖、板蓝根、郁金、白芍、枸杞子、茯苓、黄芪、麦芽(炒)、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或颗粒;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宜吃油腻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