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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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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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0mg*28粒 |
5mg*10片*2板 |
生产企业 |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南通久和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153 |
国药准字H20080298 |
说明 | ||
适应症 |
缬沙坦适用于各类轻至中度高血压,尤其适用于对ACE抑制剂不耐受的患者。 |
1.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合用。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它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
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与性别、年龄及种族无关。2周内出现抗高血压作用,4周后作用达最大。未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日剂量可增至160mg或加用利尿剂。本药可与其他抗高血压制剂合用。 对轻到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或非胆管性及非胆汁瘀积型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尚无用于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 高血压患者服用本药,在血压下降同时不影响心率。 突然停用本药时,不会出现血压反跳和其它临床不良反应。 多剂量服用本药对总胆固醇、空腹甘油三酯、空腹血糖和尿酸无明显影响。 |
1.治疗高血压的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虚弱或老年患者、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初始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此剂量也可为原使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需加用本品治疗的剂量。 剂量调整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进行。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14天后开始进行。如临床需要,在对患者进行严密观测后,可更快地开始剂量调整。 2.治疗心绞痛的初始剂量为5-10mg,每日一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治疗,大多数人的有效剂量为10mg/日。 |
副作用 |
本药的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临床应用中曾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主要有:头痛、头晕、病毒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咳嗽、腹泻、疲劳、鼻炎、背痛、恶心、咽炎及关节痛。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剂量和治疗时间长短无关,与性别、年龄或种族无关,尚未知此反应是否与本品治疗有因果关系。 化验指标: 本药偶可引起血红蛋白和血球压积减少。在临床对照试验中,服用本药的患者出现血球压积和血红蛋白明显降低,分别为0.8%和0.4%,安慰剂组为0.1%。 服用本药与服用ACE抑制剂,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患者分别为1.9%和1.8%。 在临床对照试验中,服用本药的患者发生明显的血肌酐、血钾及总胆红素升高者分别为0.8%,4.4%和6%,而ACE抑制剂组分别为1.6%,6.4%和12.9%。 服用本药的患者偶有肝功能指标升高。 本药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时无需监测特殊的实验室指标。 |
氨氯地平具有较好的耐受性在安慰剂对照的治疗高血压或心绞痛的临床试验中,最常见的不良事件是:自主神经系统:潮红;全身:疲劳;心血管,一般性:水肿;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眩晕头痛;胃肠道:腹痛恶心;心率/心律:心悸;心理性:嗜睡;在这些临床试验中未发现与本品相关的显著的临床实验室检查异常。上市后观察到的较少见不良事件有:自主神经系统:口干,出汗增加;全身:虚弱无力,背痛,全身不适,疼痛,体重增加/减少;心血管,一般性:低血压,晕厥;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肌张力高,感觉减退/感觉异常,周围神经病变,震颤;内分泌:乳腺增生;胃肠道:排便习惯改变,消化不良(包括胃炎),牙龈增生,胰腺炎,呕吐;代谢性/营养性:高血糖;肌肉骨骼:关节痛,肌肉痉挛性疼痛,肌痛;血小板/出血/凝血: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心理性:阳萎,失眠,态度改变;呼吸系统:咳嗽,呼吸困难;皮肤/附件:脱发,皮肤变色;特殊感觉:味觉错乱,耳鸣;泌尿系:尿频;血管(心外的):血管炎;视觉:视力障碍;白细胞/网状内皮系统:白细胞减少;过敏反应罕见,包括瘙痒症、皮疹、血管源性水肿和多形红斑。曾有极罕见的肝炎、黄疸、转氨酶升高的报道(通常伴随与胆汁淤积相一致)。有报告一些严重的需住院治疗的病例与使用氨氯地平有关。但在多数情况下因果关系尚未确定。与其他的钙拮抗剂相似,以下的不良事件也有少数报道,但事件难以与基础疾病的自然病程相区分,如:心肌梗死、心律失常(包括心动过缓室性心动过速和房颤)和胸痛。 |
禁忌 |
已知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二氢吡啶类药物和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的病人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缬沙坦。 |
苯磺酸氨氯地平。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低钠或血容量不足的患者: 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因服用大剂量利尿药),在使用缬沙坦开始治疗时,可能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因此,在使用本药前须纠正低钠或低血容量状况。 如果发生低血压,须使患者仰卧,必要时用生理盐水静脉注射。短暂的低血压反应并不防碍进一步治疗,因此一旦血压稳定便可进行继续治疗。 2.肝功能损伤患者: 约70%的缬沙坦以原形从胆汁排除;缬沙坦不经生物转化,因而其全身性影响与肝功能低下无关,所以非胆道性或非胆汁瘀积形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而胆汁型肝硬化或胆道梗阻患者的缬沙坦清除率降低(AUCS较高),这些患者服用缬沙坦时应特别慎重。 3.肾功能损伤患者: 由于缬沙坦肾清除率只占总血浆清除率的30%,故其全身性影响与肾功能之间没有关系,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 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后,敏感患者可能有肾功能改变。对于肾功能依赖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如严重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治疗,可能导致尿少症和/或进行性氮血症及(罕见)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因此,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0ml/min)患者应慎重用药。 12名因单侧肾动脉狭窄而致的肾性高血压患者短期服用缬沙坦,肾血流动力学、血肌酐或血尿素氮无明显变化。对单侧或双侧肾功脉狭窄患者未进行长期使用缬沙坦的研究。由于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有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血肌酐或血尿素氮升高,故为安全起见,应注意监测患者的这些指标。 4.药物相互作用: 临床试验未发现本药与下列药物间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西米替丁、华法林、呋塞米、地高辛、阿替洛尔、吲哚美辛、氢氯噻嗪、氨氯地平、格列本脲。 本药与细胞色素P450酶系统的代谢诱导剂或抑制剂一般无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体外试验表明本药与其他血浆蛋白结合率高的药物如双氯芬酸、呋塞米及华法林无血浆蛋白结合方面的相互作用。 与保钾利尿剂(如螺内酯、氨苯蝶啶、阿米洛利)、钾制剂或含钾的盐代用品合用时,可使血钾升高。若必须同用,应注意监测。 5.药物过量: 虽然无本药过量的经验,但其可能出现的主要症状是明显的低血压。如果是在服药后不久发生,可采用催吐治疗,否则可按常规采用静脉滴注生理盐水。 本品与血浆蛋白结合率高,故不太可能经透析被清除。 |
1.警告: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伴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钙拮抗剂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出现心绞痛频率增加、时间延长或程度加重或发生急性心肌梗塞,其作用机制目前尚不清楚。 2.因本品的扩血管作用是逐渐发生的,服用本品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然而,有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当与其它外周血管扩张剂合用时,应引起注意。 3.心衰患者的使用:充血性心衰患者使用钙拮抗剂应谨慎。在并非缺血性引起心衰的病人(NYHA-Ⅳ级)进行的长期、安慰剂对照研究(PRAISE-2)中,虽然心衰加重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相比无明显差异,但与氨氯地平有关的肺水肿报道有增加。 4.肝功能受损患者的使用:与其他所有钙拮抗剂相同,本品的半衰期在肝功能受损时延长。但尚未确定相应的推荐剂量。因此,使用本品应慎重。 5.肾功能衰竭患者的使用:氨氯地平的血药浓度改变与肾功能损害程度无相关性。因此,可以采用正常剂量。本品不能被透析消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