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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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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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0mg*28粒*3件 |
5mg*24片 |
生产企业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德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217 |
国药准字H200568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本品80mg或160mg.每天一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药代动力学】)。建议每天在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可加用利尿剂。老年人通常不需要调整起始剂量。轻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起始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 ml/min)见【禁忌】。 非胆管源性、无胆汁淤积的轻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没有可供推荐的剂量。 肝、肾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需要加强监测。 缬沙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
口服:起始剂量2.5mg,一日2次,或遵医嘱。常用维持剂量每日为5mg或10mg,必要时剂量可进一步增加,或加用其它降压药。 |
副作用 |
包括2316名高血压患者的安慰剂与代文@对照试验中,代文@组的总不良事件(AE)发生率同安慰剂组的相似。 在一项使用320mg缬沙坦治疗的642名高血压患者进行的为期6个月的开放扩展试验中,不良事件的总发生率与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的相似。 10个安慰剂对照试验报告的不良事件发生情况,患者服用缬沙坦10-320mg/日,直至12周。2316名患者中1281人、660人分别服用缬沙坦80mg、160mg。不良事件发生率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无关,与性别、年龄及种族无关。(其他详见说明书) |
1.本品和其它钙拮抗药相同,在某些病人身上会导致面色潮红、头痛、头晕、心悸和疲劳,这些反应大部分具有剂量依赖性,而且是在剂量增加后开始的短时间内出现,是暂时的,应用时间延长后消失。2.本品与其它二氢吡啶类药物相同,可引起与剂量有关的踝肿、牙龈或牙周炎患者用药后可能会引起轻微的牙龈肿大。3.另也可见皮疹、瘙痒。4.在极少数病人中可能会引起显著的低血压伴心动过速,这在易感个体可能会引起心肌缺氧。 |
禁忌 |
对缬沙坦或者本品中其他任何赋形剂过敏者。 妊娠(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重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的用药数据。 不能在糖尿病患者合用本品与阿利吉仑。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活性成份:缬沙坦。 |
本品主要成分为非洛地平,其化学名称为4-(2,3二氯苯基)-1,4-二氢-2,6-二甲基-3吡啶二羧酸乙酯甲酯。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胎儿和新生儿: 在妊娠的中间三个月及最后三个月时应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能损伤胚胎的肾功能,增加胚胎和新生儿患病和死亡风险。可能导致羊水过少.肺发育不全、骨骼畸形。潜在的新生儿不良反应包括:颅骨发育不良、无尿、低血压、肾衰竭以及死亡。当发现妊娠时,应立即停用本品。 |
本品在极少数病人中可能会引起显著的低血压伴心动过速,对易感个体可能会引起心肌缺氧。药物过量可引起外周血管过度扩张,伴有显著的低血压,有时还可能出现心动过缓。如出现严重低血压应给予对症处理,如病人平卧,抬高下肢。伴有心动过缓时,应静脉滴注阿托品0.5~1.0mg,如效果不明显,应输注葡萄糖。盐水和右旋糖酐扩充血容量。在上述措施仍不见效时,可给予以α1-肾上腺素受体作用为主的拟交感胺类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