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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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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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0mg |
10mg*14片 |
生产企业 |
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820 |
国药准字H2020327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适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用法用量 |
1.推荐剂量:本品80mg,每天一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 2.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吸收)。建议每天在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 3.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mg,或加用利尿剂。 4.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见禁忌)及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6.缬沙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
用法每日一次,餐前15分钟口服。用量推荐剂量为每次10mg,根据病人的个体反应可增至每次20mg。 |
副作用 |
1.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7.1%,与安慰剂相似。 3.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和水肿,一般程度轻微且呈一过性,多数患者可以耐受。与ACEⅠ相比,干咳的发生率明显减少。其他不良反应包括腹泻、偏头痛,偶尔导致转氨酶增加、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高血钾等,极少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 |
本品生物利用度不受年龄和肝硬化的影响,但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禁忌 |
1.对任何成分过敏者。 2.妊娠(见妊娠和哺乳)。 4.对严重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 |
1.18岁以下患者禁用;2.对二氢吡啶类过敏者禁用;3.妊娠和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育龄妇女在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时禁用;4.左心室传出通道阻滞,未经治疗的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有严重肾脏或肝脏疾病,以及在一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塞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缬沙坦。 |
详见说明书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淡黄色,中间有刻痕的圆形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1.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应用本品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该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或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恢复本品治疗。 2.肾动脉狭窄。12例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继发性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服用本品4天,没有引起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明显变化。由于其他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进行监测确保安全。 3.肾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4.肝功能不全。 肝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缬沙坦剂量不应超过80mg/日。缬沙坦主要以原型从胆汁排泄,胆道梗阻患者排泄减少(见药代动力学),对这类患者使用缬沙坦应特别小心。 与其它抗高血压药一样,服药患者在驾驶﹑操纵机器时应小心。 |
患有轻度至中度肝脏或肾脏疾病,或正在进行透析治疗者,请告知医生,以便适当地调整剂量。患有其它心脏病或需安装起搏器者,应告知医生,以便医生在处方前应考虑这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