缬沙坦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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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缬沙坦分散片

盐酸贝凡洛尔片

规格

80mg*7片*2板

50mg:每片含盐酸贝凡洛尔50mg
生产企业

山东益健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0319

国药准字J20150138
说明
适应症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原发性高血压

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本品80mg,每天一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吸收)。建议每天在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mg,或加用利尿剂。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见禁忌)及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缬沙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为50mg/次,每日二次。如降压效果不佳时,可将剂量增加至100mg/次,每日二次。可根据病人的症状调整剂量。

〈用法用量相关的使用注意事项〉

对于嗜铬细胞瘤患者,因单药治疗时有使血压急剧上升的可能,应在用α阻滞剂进行初期治疗之后再服用本药品,并保持与α阻滞剂联合用药

副作用

包括2316名患者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全面比较了本品和安慰剂的副作用。下表显示了10个安慰剂对照试验报告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患者服用缬沙坦10-320mg/日,直至12周。2316名患者中1281人、660人分别服用80mg、160mg。不良反应发生率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无关,因此,将各种剂量下发生的不良反应合并统计。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性别、年龄、种族无关。所有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均列于下表中(无论是否与所研究的药物有关)。

其他发生率低于1%的不良反应有:水肿、无力、失眠、皮疹、性欲降低。这些不良反应是否与缬沙坦治疗有因果关系尚不知晓。产品投入市场后,曾出现一些罕见的报道,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瘙痒及其他超敏反应如血清病、血管炎等过敏性反应。

试验室研究结果

罕见情况下,缬沙坦引起血红蛋白和血球压积降低。临床对照试验发现,缬沙坦治疗组血红蛋白和血球压积明显降低(]20%)的分别为0.8%和0.4%。安慰剂组为0.1%。

临床对照试验发现中性粒细胞减少见于1.9%缬沙坦治疗患者、1.6EI治疗患者。缬沙坦组血清肌酐、血钾、总胆红素显著升高者分别为0.8%、4.4%、6%,ACEI组分别为1.6%、6.4%、12.9%。偶见肝功能指标升高。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接受缬沙坦治疗时,不需要监测特殊实验室指标。

1.日本上市许可时及其后的不良反应统计结果:

在日本取得上市许可时及其后的对4899例病例调查中,有344例(7.02%)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的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为心动过缓、窦性心动过缓、心悸等心率、心律失常(1.43%),血清胆固醇上升、血中尿酸升高等代谢、营养障碍(1.35%)。(2006年6月再审查结束时)

2.严重不良反应:

(1)心力衰竭(不足0.1%)、房室阻滞(不足1%)、窦性功能不全(发生率不详):因本品可诱发心力衰竭、房室阻滞、窦性功能不全(明显窦性心动过缓、窦房阻滞等),用药期间应对病人密切观察,如出现此类症状,应采取停止用药等适当措施。

(2)哮喘发作、呼吸困难(发生率不详):因本品可诱发并恶化哮喘,如出现此类症状,应采取停止用药等适当措施。

3.同类药物出现的其它不良反应:

有报道β阻滞剂可以引起泪液分泌减少等症状,若出现此类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禁忌

对任何成份过敏者。

妊娠(见妊娠和哺乳)。

对严重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10ml/min)患者尚无应用本品的经验。

下述患者禁用本品:

(1)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代谢性酸中毒的患者。

(有可能助长由酸中毒引发的心收缩力下降、末梢动脉扩张、血压下降等。)

(2)心源性休克的患者。

(本剂的心功能抑制作用有使症状恶化的可能。)

(3)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

(本剂的心功能抑制作用有使症状恶化的可能。)

(4)肺动脉高压引起的右心衰患者。

(本剂的心功能抑制作用有使症状恶化的可能。)

(5)严重的窦性心动过缓、Ⅱ至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或窦房阻滞的患者。

(本剂的心功能抑制作用有使症状恶化的可能。)

(6)孕妇或可能已妊娠的妇女。

(在动物实验(大鼠)中有胎儿体重减少的报告。)(参照【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7)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参照[用法用量相关的使用注意事项])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缬沙坦。

(±)-1-[3,4-二甲氧苯乙基]氨基-3-(间-甲苯氧基)-2-丙醇盐酸盐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50mg: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

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应用本品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该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或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恢复本品治疗。

肾动脉狭窄

12例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继发性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服用本品4天,没有引起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明显变化。由于其他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进行监测确保安全。

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肝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缬沙坦剂量不应超过80mg/日。

缬沙坦主要以原型从胆汁排泄,胆道梗阻患者排泄减少(见药代动力学),对这类患者使用缬沙坦应特别小心。

与其它抗高血压药一样,服药患者在驾驶、操纵机器时应小心。

1.按照处方应用并遵医嘱。

2.下列患者慎用:

(1)疑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因本品可诱发心衰症状,应对病人进行密切的观察,与洋地黄联合用药等应慎重给药)

(2)疑有支气管哮喘或支气管痉挛的患者。(因本品也有β2受体阻滞作用,可诱发支气管哮喘、支气管痉挛的症状)

(3)原发性低血糖患者、控制不良的糖尿病患者或处于禁食状态的患者,应注意血糖变化。(因易引发低血糖,易掩盖心动过速等低血糖症状,故用药期间应注意定期监测血糖水平)

(4)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盐酸贝凡洛尔血浓度会上升,所以推荐从小剂量起开始给药)

(5)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因药物代谢延缓,使本品的作用增强)

(6)老年人(老年患者一般多有肾功能等生理功能降低的情况,且不宜过度降压,故建议从低剂量开始给药)(参照【老年用药】)

(7)儿童(缺乏儿童用药的经验,安全性尚未确立)(参照【儿童用药】)

3.重要注意事项:

(1)长期用药时应定期检查心功能(脉搏、血压、心电图、X线等)。发现心动过缓或低血压症状时应减量或停止给药。必要时应使用硫酸阿托品。同时应注意监测肝功能、肾功能及血象。

(2)有报道心绞痛患者突然停用同类药物(盐酸普萘洛尔),可能会导致症状恶化或心肌梗死,因此如需停药应逐渐减量,并且要密切观察病情。病人未经医生许可应注意不得擅自停药。老年人尤其应注意上述事项。

(3)手术前48小时内建议不使用本品。

(4)因本品可能引起头晕或步态不稳等症状,服用本品的患者(特别是服药初期),应避免从事驾驶车辆等有危险的机械作业。

(5)出现不良反应时,根据需要采取减量或停药等措施。出现心力衰竭时应立即停药。

4.使用时注意事项:

发药时应指导患者将PTP铝箔包装的药片从铝箔板中取出服用。(曾有因误服铝箔板的报告。铝箔板的硬角穿入食管粘膜,引起穿孔,导致纵隔窦炎等严重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