缬沙坦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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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缬沙坦分散片

雷米普利片

规格

80mg*7片*2板

5mg*7片
生产企业

山东益健药业有限公司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0319

国药准字H20060766
说明
适应症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1.原发性高血压

2.急性心肌梗死(2-9 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NYHA II 和 III)

3.非糖尿病肾病患者(肌酐清除率<70 ml/min/1.73m2, 尿蛋白>1 g/天),尤其是伴有动脉高血压的患者

4.在心血管危险增加的患者,如明显冠心病病史、糖尿病同时有至少一个额外危险因素、外周动脉闭塞性疾病或者脑卒中,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可能性。

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本品80mg,每天一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吸收)。建议每天在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mg,或加用利尿剂。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见禁忌)及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缬沙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起始剂量为1.25mg至2.5mg,每日一次,根据医嘱调整剂量。肾功能损害患者每日最大剂量不能超过5mg。

副作用

包括2316名患者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全面比较了本品和安慰剂的副作用。下表显示了10个安慰剂对照试验报告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患者服用缬沙坦10-320mg/日,直至12周。2316名患者中1281人、660人分别服用80mg、160mg。不良反应发生率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无关,因此,将各种剂量下发生的不良反应合并统计。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性别、年龄、种族无关。所有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均列于下表中(无论是否与所研究的药物有关)。

其他发生率低于1%的不良反应有:水肿、无力、失眠、皮疹、性欲降低。这些不良反应是否与缬沙坦治疗有因果关系尚不知晓。产品投入市场后,曾出现一些罕见的报道,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瘙痒及其他超敏反应如血清病、血管炎等过敏性反应。

试验室研究结果

罕见情况下,缬沙坦引起血红蛋白和血球压积降低。临床对照试验发现,缬沙坦治疗组血红蛋白和血球压积明显降低(]20%)的分别为0.8%和0.4%。安慰剂组为0.1%。

临床对照试验发现中性粒细胞减少见于1.9%缬沙坦治疗患者、1.6EI治疗患者。缬沙坦组血清肌酐、血钾、总胆红素显著升高者分别为0.8%、4.4%、6%,ACEI组分别为1.6%、6.4%、12.9%。偶见肝功能指标升高。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接受缬沙坦治疗时,不需要监测特殊实验室指标。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治疗期间,已观察到如下列不良反应:

心血管:可能会出现血压过度降低(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伴有头晕、头重脚轻(一些病人注意力丧失)、出汗、虚弱、视觉障碍等症状,罕见意识丧失(晕厥)。

肾脏:偶而可发生肾损害或者肾损害加重,在个别病例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观察发现罕有蛋白尿,有时蛋白尿伴有肾功能恶化。

呼吸道:有时干咳无痰和支气管炎,罕见气短、鼻窦炎、鼻炎,个别病例可能发生支气管痉挛、舌炎和口腔干燥。

胃肠道/肝脏:偶尔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如胃痛、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一些病例胰酶升高)和消化系统紊乱,很少发生呕吐、腹泻、便秘和食欲丧失。

皮肤,血管:偶发皮肤过敏反应,如斑丘疹或苔癣疹或皮疹,荨麻疹和瘙痒罕见,可能发生严重的皮肤反应,如多形红斑或累及唇、脸和/或四肢的血管神经性水肿,需要停用雷米普利治疗。也可能发生较轻微的非血管神经性水肿,如踝关节周围。

在使用ACE抑制剂治疗期间,极少见牛皮癣样疹或天疱疮样疹、皮肤对光过敏、面红、结膜刺激、脱发、指甲松离及加重或引起雷诺现象。

禁忌

对任何成份过敏者。

妊娠(见妊娠和哺乳)。

对严重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10ml/min)患者尚无应用本品的经验。

采用本品治疗时,不能使用聚丙烯腈或甲基烯丙基硫化钠高通量滤膜(如 AN69)进行透析或血液过滤,也不能使用硫酸右旋糖苷进行 LDL(低密度脂蛋白)分离清除。

若必须进行透析、血液过滤或 LDL 分离清除,治疗必须换用非 ACE 抑制剂,或者使其他的透析膜。

服用 ACE 抑制剂时进行针对昆虫毒素(如蜜蜂或黄蜂)的脱敏治疗,可能触发过敏样反应(如血压下降、气短、呕吐、皮肤过敏反应),有时可能威胁生命。过敏反应也可出现昆虫叮咬后(如蜜蜂或黄蜂叮咬)。

如果必须进行昆虫毒素脱敏治疗,必须临时用其他类型的合适药物替代 ACE 抑制剂。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缬沙坦。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粉色中间带有刻痕的异形片。

注意事项

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

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应用本品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该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或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恢复本品治疗。

肾动脉狭窄

12例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继发性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服用本品4天,没有引起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明显变化。由于其他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进行监测确保安全。

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肝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缬沙坦剂量不应超过80mg/日。

缬沙坦主要以原型从胆汁排泄,胆道梗阻患者排泄减少(见药代动力学),对这类患者使用缬沙坦应特别小心。

与其它抗高血压药一样,服药患者在驾驶、操纵机器时应小心。

1.以下情况仅在效益明确大于风险,并对有代表性的临床和实验室指标规律监测后才可使用雷米普利:

-临床相关的电解质紊乱

-免疫反应紊乱或结缔组织疾病(如红斑狼疮、硬皮病)

-同时全身应用抑制免疫反应的药物(如皮质甾类、细胞抑制剂、抗代谢类),别嘌呤醇,普鲁卡因胺或者

锂。

2.在较高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活性患者,由于 ACE 的抑制,存在突然明显血压下降和肾功能损害的危险。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第一次使用雷米普利或者增加剂量,应严密监测血压,直到预期不会出现进一步的急性

血压下降。

下列情况预期可能出现较高的肾素-血管紧张素活性:

-已经服用利尿剂的患者

-盐和/或液体丢失的患者

-严重高血压患者

-心衰患者,尤其在急性心肌梗死后

-左室流入道、流出道梗阻病人(如主动脉缩窄或者二尖瓣狭窄,肥厚型心肌病)

-血液动力学相关的肾动脉狭窄患者(可能有必要停用利尿剂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