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痛灵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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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喉痛灵片

头孢泊肟酯分散片

规格

每片重0.27g

0.1g(以C15H17N5O6S2计)
生产企业

深圳市国盛源药业有限公司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73047

国药准字H20041805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消炎,清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本品用于对本品敏感菌引起的下述轻到中度感染症:

1.肺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咽喉炎(咽喉脓肿)、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支气管扩张症继发感染、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

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

3.乳腺炎。

4.毛囊炎(包括脓疱性痤疮)、疖、疖肿症、痈、丹毒、峰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簇状痤疮、感染性粉瘤、肛门周围脓肿。

5.前庭大腺炎、前庭大腺脓肿。

6.中耳炎、副鼻窦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4次。

饭后口服。成人每次0.1~0.2g,一日2次,根据不同病种和病情而定。一般对上呼吸道感染、单纯尿路感染每次0.1g,一日2次;重症可增至0.2g,一日2次,疗程5~7天。对下呼吸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感染,每次0.2g,每日2次,疗程7~14天。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本品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偶引起休克症状,应注意观察,若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喘鸣、眩晕、便意、耳鸣、大汗等,应停药。

(2)皮肤粘膜眼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偶出现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3)伪膜性结肠炎:偶出现伪膜性肠炎等伴有血便的严重结肠炎。若出现腹痛、频繁腹泻,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置。

2.同类药可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

(1)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溶血性贫血;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溶血性贫血的报告。

(2)急性肾功能衰竭: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偶有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肾损害,应定期进行检查,若出现异常应停药。

(3)间质性肺炎、PIE综合征;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偶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等的间质性肺炎、PIE综合征等。若出现此类症状,应停药并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等治疗。 4)痉挛:肾功能衰弱患者,大量给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会引起痉挛等神经症状。

3.其他副作用:

(1)过敏:出现皮疹、荨麻疹、红斑、搔痒、发热、淋巴结肿、关节痛等时,应停药。

(2)血液:有时出现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偶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

(3)肝脏:有时出现ALT、AST、ALP、LDH等上升。

(4)肾脏:有时出现血BUN、血中肌酐值升高。

(5)消化道:有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胃痛、腹痛、食欲不振、胃部不适感,偶出现便秘等。

(6)菌群交替症:偶出现口内炎、念珠菌病。

(7)维生素缺乏症:偶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群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8)其他:偶出现眩晕、头痛、浮肿。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既往过敏史者患者禁用。

成分

水牛角浓缩粉,野菊花,荆芥穗,南板蓝根,辅料为淀粉、糊精。

本品主要成份是头孢泊肟酯。

性状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一般注意:有引起休克的可能性,故应仔细问诊。

2.慎重用药(下述患者慎重用药):

(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症既往史患者。

(2)本人或双亲﹑弟兄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患者。

(3)严重肾损害患者(本品系肾排泄型抗生素,会引起排泄延迟)。

(4)经口摄食不足患者或非经口维持营养患者﹑全身状态不良患者(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故应注意观察)。

3.临床检验值的影响:

(1)试纸反应以外的本尼迪特氏试剂﹑费林氏试剂及临床试纸进行的尿糖检查,有时呈假阳性,故应注意。

(2)直接库姆斯氏试验,有时呈阳性,故应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