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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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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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g |
每丸重30mg |
生产企业 |
贵州奥特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威斯宝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74 |
国药准字Z20050781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清利咽喉。用于咽痛、咽干、声音嘶哑。 |
活血化瘀,益气养阴。用于治疗血瘀兼气阴两虚证的视网膜静脉阻塞,症见视力下降 或视觉异常,眼底瘀血征象,神疲乏力,咽干,口干等;以及用于治疗血瘀兼气阴两虚的稳定性 劳累型心绞痛,症见胸闷痛、心悸、心慌、气短乏力、心烦口干者。 |
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1~2片,一日5~6次。 |
口服,一次30丸,一日三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九头狮子草、八爪金龙、糯米藤、薄荷、桔梗、金果榄、水杨梅、薄荷脑,辅料为淀粉、蔗糖。 |
三七、黄芪、丹参、玄参。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片;有薄荷香气,味辛、甘、微苦。 |
本品为褐黑色的球型滴丸;味苦、微甘。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