咽喉清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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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咽喉清喉片

梅苏颗粒

规格

每片重0.5g

每袋重10g
生产企业

贵州奥特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万寿堂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074

国药准字Z45020100
说明
适应症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清利咽喉。用于咽痛、咽干、声音嘶哑。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用法用量

含服,一次1~2片,一日5~6次。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成分

九头狮子草、八爪金龙、糯米藤、薄荷、桔梗、金果榄、水杨梅、薄荷脑,辅料为淀粉、蔗糖。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片;有薄荷香气,味辛、甘、微苦。

本品为土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