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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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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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g |
每袋重10g |
生产企业 |
贵州奥特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万寿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74 |
国药准字Z45020100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清利咽喉。用于咽痛、咽干、声音嘶哑。 |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
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1~2片,一日5~6次。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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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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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九头狮子草、八爪金龙、糯米藤、薄荷、桔梗、金果榄、水杨梅、薄荷脑,辅料为淀粉、蔗糖。 |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片;有薄荷香气,味辛、甘、微苦。 |
本品为土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