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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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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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贵州奥特药业有限公司 |
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74 |
国药准字Z22021811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清利咽喉。用于咽痛、咽干、声音嘶哑。 |
养阴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肾阴虚,燥咳少痰,咽干喉痛。 |
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1~2片,一日5~6次。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九头狮子草、八爪金龙、糯米藤、薄荷、桔梗、金果榄、水杨梅、薄荷脑,辅料为淀粉、蔗糖。 |
百合、地黄、熟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当归、白芍、桔梗、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片;有薄荷香气,味辛、甘、微苦。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