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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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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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g |
每瓶装120克;每瓶装180克 |
生产企业 |
贵州奥特药业有限公司 |
九寨沟天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74 |
国药准字Z10973006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清利咽喉。用于咽痛、咽干、声音嘶哑。 |
润肺止咳,生津利咽。用于阴虚肺热,咳嗽喘促,口燥咽干。 |
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1~2片,一日5~6次。 |
口服,一次15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痰湿咳嗽者禁服,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
成分 |
九头狮子草、八爪金龙、糯米藤、薄荷、桔梗、金果榄、水杨梅、薄荷脑,辅料为淀粉、蔗糖。 |
梨清膏、川贝母、麦冬、百合、款冬花。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片;有薄荷香气,味辛、甘、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稠厚的斗流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阴虚肺燥咳嗽,其表现为干咳,咳声短促,痰少质粘,口干咽燥,盗汗。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症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