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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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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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g |
每瓶装10ml;100ml;250ml |
生产企业 |
贵州奥特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74 |
国药准字Z20025238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清利咽喉。用于咽痛、咽干、声音嘶哑。 |
中医:补气养阴,润肺止咳,益胃生津。本品主要用于感冒及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咽干,咯痰,气喘。 |
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1~2片,一日5~6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1.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九头狮子草、八爪金龙、糯米藤、薄荷、桔梗、金果榄、水杨梅、薄荷脑,辅料为淀粉、蔗糖。 |
黄芩、桑白皮、瓜蒌仁(炒) 、前胡、百部(蜜炙) 、麻黄(蜜炙) 、桔梗、苦杏仁(炒) 、紫苏子(炒) 、清半夏等十六味。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片;有薄荷香气,味辛、甘、微苦。 |
本品为棕红色或棕色澄清液体,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 5.本品如有沉淀,摇匀后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