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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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麻黄止嗽丸

规格

30粒

4.2g*6袋
生产企业

四川迪菲特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广育堂国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1281

国药准字Z37020675
说明
适应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解表散寒,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感冒风寒,无汗鼻塞,咳嗽痰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口服,一次4.2克,一日2次。十岁以下,五十岁以上身体虚弱者减半服。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36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辅料为:碳酸钙、羧甲淀粉钠、乙醇。

橘红、麻黄、桔梗、川贝母、五味子(醋蒸)、茯苓、细辛。辅料为桃胶、青衣粉。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红色至红棕色粉末或四色颗粒;味微苦。

本品为青黄色的小水丸,除去糖衣呈黄褐色;臭微,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能长期或反复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色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