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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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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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毫升;每瓶装500毫升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 |
清华德人西安幸福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789 |
国药准字Z6102016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干咳,咽干,咽痛。 |
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急慢性扁桃体炎性咽炎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温开水冲服。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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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用于风热感冒,咳嗽及胃寒作呕者不宜。 2.本品含蔗糖,糖尿病患者不宜。 3.不是感冒引起的咳嗽、大便溏泄者或婴儿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苦杏仁、麦冬、地黄、桔梗、薄荷、甘草。辅料为蔗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凉。 |
红棕色澄清液体,久置有微量混浊;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 2.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厚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有高血压病、肝病、肾病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