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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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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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7.5克。 |
(1)每支装10ml (2)每支装20ml (3)每支装30ml |
生产企业 |
贵州顺健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华美达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372 |
国药准字B2002044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健脾益气,凉血止血。用于脾虚气弱兼有血热证的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放、化疗引起的血小板减少的辅助治疗,症见乏力,气短,纳差,皮肤紫癜等。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本品健脾益气,凉血止血。用于脾虚气弱兼有血热证的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放、化疗引起的血小板减少的辅助治疗,症见乏力,气短,纳差,皮肤紫癜等。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成分黄连,大黄,黄芩,辅料:蔗糖,糊精。 |
本品主要成分为番薯藤。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 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度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