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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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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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7.5克 |
每丸重6g |
生产企业 |
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427 |
国药准字Z2202012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清热解毒,祛风止痒。用于皮损基底红,舌基底红,便秘,尿黄属血热风燥型的银屑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0g(100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本品可导致肝损害及剥脱性皮炎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有克银丸过敏史、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为蔗糖、糊精。 |
土茯苓、白鲜皮、北豆根、拳参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本品为棕褐色浓缩水蜜丸;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厚味及刺激或致敏性食物。 2.本品必须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严格控制剂量及疗期,避免超量、长期服用。 3.服用过程中每月进行一次肝功能监测。 4.儿童、老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其他药物过敏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