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7.5gx10袋/盒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山西华元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西安千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404 |
国药准字Z20025330 |
说明 | ||
适应症 |
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化瘀,止血调经。用于因血热挟瘀所致的崩漏。证见月经周期紊乱,经血非时而下,经量增多,或淋漓不断,色深红,质粘稠,挟有血块,伴心烦口干,便秘。舌质红,脉滑数。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偶见胃部不适,头胀,月经量过多。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月经量过多者禁用。 |
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 |
熟地黄、熟大黄、三七、地榆、海螵蛸、茜草、蒲黄(炒)。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过敏体质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