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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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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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7.5g |
每瓶装36g |
生产企业 |
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373 |
国药准字Z5102044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肠疏风,凉血止血。用于血热所致的肠风便血、痔疮肿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成分黄连,大黄,黄芩,辅料:蔗糖,糊精。 |
槐角(炒)、地榆(炭)、黄芩、枳壳(炒)、当归、防风。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本品为黑褐色至黑色的大蜜丸;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 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度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2.保持大便通畅。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大便溏着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知道下服用。 5.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