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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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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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7.5g |
30s*2板 |
生产企业 |
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373 |
国药准字Z1502039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能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配毒症”本方指药物、食物、酒精等引起的肝中毒症状。如:药物中毒性肝炎,酒精肝,脂肪肝。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成分黄连,大黄,黄芩,辅料:蔗糖,糊精。 |
红花、麦冬、木香、诃子、川楝子、栀子、紫檀香、麝香、水牛角浓缩粉、牛黄、银朱、丁香、 莲子。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本品为红色水丸,除去包衣显浅棕色;气香,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 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度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 |
孕妇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