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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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一清颗粒

红花清肝十三味丸

规格

7.5g*10袋(鼎鹤)

60粒
生产企业

安庆回音必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93559

国药准字Z15021187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本品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7.5克1(袋),一日3~4次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副作用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为糊精、蔗糖

白豆蔻、 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等

性状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本品为浅棕色粉末。气芳香,味辛、甘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