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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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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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0.1g |
生产企业 |
台州南峰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700 |
国药准字H20110123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外伤出血,跌扑肿痛。 |
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糜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胃溃疡。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8粒,一日2次。 |
1.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靡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通常成人一次0.1g(1粒),一天3次,口服。 2.胃溃疡:通常成人一次0.1g(1粒),一天3次,早、晚及睡前口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据日本研究,在10047例中有54例(0.54%),发生了包括临床检验值异常在内的不良反应。其中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3035例中有18例(0.59%)出现了不良反压。在不良反应的种类,发生率方面未显示老年人与非老年人间的差异。 (1)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过敏症状(发生率不明*):服用本品可能会出现过敏性休克反应,这时应仔细观察,这时应仔细观察,如有异常情况,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措施。2)白细胞减少(0.1%以下)、血小板减少(发生率不明*):服用本品有时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应仔细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时,应中止给药,做适当处理。3)肝功能障碍(0.1%以下)、黄疸(发生率不明*):有时出现伴随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氮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LP)、Y-三磷酸鸟苷(Y-GTP)升高等肝功能障碍、黄疸,应仔细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时,应中止给药,做适当处理。 (2)一般不良反应:详见包装内说明书。 |
禁忌 |
肝肾功能异常者禁用。 |
对本品成份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禁止服用。 |
成分 |
三七。 |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巴派特。 化学名:(±)-2-(4-氯苯甲酰胺基)-3-[2(1H)-喹啉酮-4]-丙酸 分子式:C19H15CLN2O4 分子量:370.79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色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2.六岁以下儿童慎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