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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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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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g(以格拉司琼计) |
0.25g |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96 |
国药准字H20010192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吐药。用于: 1.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不能摄取足量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患者,如胃肠道功能障碍、危重疾病、营养不良患者术前营养支持,及内科疾病的营养缺乏症患者,也可作为肿瘤放疗时辅助用药。 |
用法用量 |
本品通过口服给药,与静脉、肌肉注射给药配合使用, ①成人:剂量一般为每次1mg,每天2次。 ②儿童:剂量为每次20μg/kg,每天2次。一般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为12小时后服用。 |
口服。成人,每日3次,每次0.5g(二粒),餐后服用。 |
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有时会出现便秘、腹泻、偶尔有胃部不适等,一般不需要作特殊处理。 |
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对本品所含成份过敏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格拉司琼,其化学名称为1-甲基-N-(内向-9-甲基-9-氮质双环[3, 3, 1] 壬烷-3-基)-IH-吲哚-3-甲酰胺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谷氨酰胺。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细颗粒。 |
注意事项 |
①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②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③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④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⑤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本品为氨基酸类药物,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如果服用过量,对肾脏会造成损害,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患者若服用谷氨酰胺必须在医生的严密观察下使用。 2.谷氨酰胺能增加肠道对钠和氯的吸收,进而增加肠道对水分的吸收,对腹泻病人有益,但对无腹泻病人来说,有可能使大便变硬,造成便秘,若长期服用此药,病人必须增加纤维含量高的食品的摄入,并大量喝水。 3.谷氨酰胺不适用于伴有严重肝脏疾病的患者,对有严重的肝硬化及其它代谢性疾病的病人,血氨增加可诱发肝性脑病甚至肝昏迷。 4.该药品在高温下会被分解破坏,因此谷氨酰胺在室温下或冷的食品及饮料中服用,不能与加热的或者含酸量高的食品混合摄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