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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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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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g |
20g: 肝素钠5000单位 |
生产企业 |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341 |
国药准字H2005574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防治肿瘤化疗、放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血肿、肿胀、瘀斑、疼痛;炎性外痔,血栓性外痔;烧伤、烫伤、创伤后留下的浅表疤痕;多形红斑,湿疹;注射化学药物(抗肿瘤药)、血栓、静脉曲张等多种原因引起的浅表静脉炎;冻疮、手足皲裂、鱼鳞病。蚊虫叮咬、过敏等引起的肿痛,消肿、止痒效果显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每次1mg,2次/日,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
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1.有出血性疾病或烧伤者禁用。2.严重高血压、新近的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患者禁用。3.先兆流产或产后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格拉司琼 |
本品每克含肝素钠350单位。辅料含玻璃酸钠、丙二醇、白凡士林、甘油单硬脂酸酯、十八醇、液状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月桂氮革酮、香精,防腐剂(羟苯乙酯)。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白色乳膏剂。 |
注意事项 |
①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②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③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④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⑤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