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格拉司琼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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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格拉司琼胶囊

胃乐胶囊

规格

1mg(以格拉司琼计)

每粒装0.4g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广西康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253

国药准字Z45021140
说明
适应症

止吐药。用于:

1.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行气止痛。用于胃胀闷疼痛,嗳气泛酸,恶心呕吐,食少,疲乏无力,大便不畅;也可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用法用量

本品通过口服给药,与静脉、肌肉注射给药配合使用,

①成人:剂量一般为每次1mg,每天2次。

②儿童:剂量为每次20μg/kg,每天2次。一般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为12小时后服用。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副作用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1.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2.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3.长期超量服用,少数人可能出现轻度浮肿或血压升高。

禁忌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1.阑尾炎或急腹症时,服用本品可使病情加重,可增加阑尾穿孔的危险,应禁用。2.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4.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格拉司琼,其化学名称为1-甲基-N-(内向-9-甲基-9-氮质双环[3, 3, 1] 壬烷-3-基)-IH-吲哚-3-甲酰胺盐酸盐。

猴头菌干浸膏、淀粉。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棕色至黄棕色的粉末;气芳香,味微苦。

注意事项

①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②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③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④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⑤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青光眼患者慎用。5.有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7.本品含氢氧化铝、氧化镁、碳酸钙。骨折患者不宜服用,这是由于不溶性磷酸铝复合物的形成,导致血清磷酸盐浓度降低及磷自骨内移出;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能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本品有便秘作用,故长期便秘者应慎用。8.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