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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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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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g(以格拉司琼计) |
每丸重50mg |
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誉隆亚东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53 |
国药准字Z20194059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吐药。用于: 1.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活血化瘀,益气通络.适用于脑血栓引起的半身不遂,偏身麻木,语言不利,口舌歪斜及偏头疼引起的健忘.头晕.恶心.畏光怕光,神疲乏力,属于气虚血瘀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本品通过口服给药,与静脉、肌肉注射给药配合使用, ①成人:剂量一般为每次1mg,每天2次。 ②儿童:剂量为每次20μg/kg,每天2次。一般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为12小时后服用。 |
口服,一次20粒,一日2次,疗程为4周,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少数患者服药后可出现恶心,胃胀。 |
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孕妇禁用,产妇慎用;出血性中风慎用;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恶心、胃胀。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格拉司琼,其化学名称为1-甲基-N-(内向-9-甲基-9-氮质双环[3, 3, 1] 壬烷-3-基)-IH-吲哚-3-甲酰胺盐酸盐。 |
川芎、当归、红花、人参、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本品为黑褐色至黑色的滴丸;气清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①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②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③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④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⑤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孕妇禁用,产妇慎用;出血性中风慎用;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恶心、胃胀。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