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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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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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g(以格拉司琼计) |
20mg |
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53 |
国药准字H20000481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吐药。用于: 1.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用于防治晕动病(如晕车、晕船、晕机)所致的恶心、呕吐。 |
用法用量 |
本品通过口服给药,与静脉、肌肉注射给药配合使用, ①成人:剂量一般为每次1mg,每天2次。 ②儿童:剂量为每次20μg/kg,每天2次。一般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为12小时后服用。 |
当开始出现恶心、呕吐、眩晕等症状时含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6次,成人一日不超过12片;7~12岁儿童一次0.5片,一日3~6次,一日不超过6片。 |
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1.常见不良反应有:迟钝、思睡、注意力不集中、疲乏、头晕,也可有胃肠不适。2.罕见:幻觉、视力下降、排尿困难、皮疹等反应。 |
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1.对其他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新生儿及早产儿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格拉司琼,其化学名称为1-甲基-N-(内向-9-甲基-9-氮质双环[3, 3, 1] 壬烷-3-基)-IH-吲哚-3-甲酰胺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分是茶苯海明 化学名:1,3-二甲基-8-氯-3,7-二氢-1H-嘌呤-2,6-二酮和N,N-二甲基-2-(二苯基甲氧基)乙胺 分子量:469.97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本品为椭圆形绿色花斑片 |
注意事项 |
①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②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③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④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⑤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得与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如一些镇静安眠药)及三环类抗抑郁药同服。3.老年人慎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