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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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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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每片重0.26g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市龙生北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973 |
国药准字Z20027206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镇咳,祛痰,平喘。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喘息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极少数患者有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疼及眩晕等。 |
未见不良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化学名称: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环己醇盐酸盐。 |
胡颓子叶、百部、太子参、穿心莲、麻黄、罂粟壳、南沙参、黄荆子、桔梗。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者几乎无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污绿色,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