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0ml |
13.2mg(相当于苯丙哌林10mg)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市龙生北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北医联合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973 |
国药准字H20000273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用温开水溶解后服用,水温不宜超过60℃。 |
副作用 |
极少数患者有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疼及眩晕等。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化学名称: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环己醇盐酸盐。 |
本品的主要成分是磷酸苯丙哌林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者几乎无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2.孕妇慎用。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