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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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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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以C17H18F3NO计) |
20mgx7粒x4板 |
生产企业 |
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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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38 |
国药准字J20170022 |
说明 | ||
适应症 |
抑郁发作、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可作为心理治疗的补充用于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
抑郁发作、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可作为心理治疗的补充用于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
用法用量 |
用于成人口服。成人及老年患者:建议每天服用20mg剂量。如果必要的话,在治疗最初的3至4周时间内对药物剂量进行评估和调整以达到临床上适当的剂量。在某些患者中,由于使用20mg剂量无明显疗效,可以逐渐增加剂量达到60mg的最大剂量。 |
抑郁症发作:建议起始剂量为晨服20mg。如果经数周治疗后,临床症状没有改善,可考虑增加剂量,逐渐增加剂量,比如改为1天2次,早、午各服20mg。神经性贪食症:建议治疗剂量为每天60mg。强迫性障碍:建议治疗剂量为每天20-60mg。以上任何状况下治疗剂量均不能超过每天80mg。老年患者:建议治疗剂量为每天20mg。肝功能损伤患者:用量和频度均应减少。肾功能损伤患者:用量和频度均应减少。氟西汀为口服用药。片剂可溶于一杯水中或直接吞服。 |
副作用 |
中枢神经系统:如头痛,神经质,失眠,目眩,头重脚轻和出汗等。 胃肠道:如恶心,腹泻,口干和厌食。 约有4%的病人会发生皮疹或荨麻疹。一旦出现皮疹或其它不能解释的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约有1%的病人服用氟西汀后发生躁狂或轻躁症。对于有自杀意图的高危病人,在治疗期间应严密监视,必要时住院治疗。氟西汀慎用于有过敏反应史、心脏梗塞和其它未经控制的心血管疾病、惊厥性疾病、糖尿病及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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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用于已知对此药过敏者。 |
禁用于已知对此药过敏者。 |
成分 |
盐酸氟西汀。 |
盐酸氟西汀。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因本药半衰期较长,故肝肾功能较差者或老年病人,应适当减少剂量。有癫痫史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应用时应遵照医嘱。如出现皮疹或发热,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并用;必要时,应停用本药5周后,才可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因本药半衰期较长,故肝肾功能较差者或老年病人,应适当减少剂量。有癫痫史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应用时应遵照医嘱。如出现皮疹或发热,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并用;必要时,应停用本药5周后,才可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