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氟西汀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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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氟西汀胶囊

氢溴酸西酞普兰片

规格

20mgx7粒x2板

20mgx8片x2板
生产企业

苏州俞氏药业有限公司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454

国药准字H20090083
说明
适应症

抑郁发作,强迫症,精神性贪食症,可作为心理治疗的补充,用于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适应症为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性抑郁)。

用法用量

增加剂量应当慎重,日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mg。最高推荐剂量是60mg。

成人:氢溴酸西酞普兰片剂每日服用一次。 开始剂量每日20mg,如临床需要,可增加至每日40mg或最高剂量每日60mg。 老年患者(>65岁): 65岁以上的患者,每日最高剂量40mg。 抗抑郁剂治疗属于对症治疗,必须持续适当长的时间,一般来说对躁狂性一抑郁精神障碍需4-6个月。 若出现失眠或严重的静坐不能,在急性期建议辅予镇静剂治疗。 儿童和青少年(<18岁): 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 肾功能降低者: 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调整剂量。尚无重度肾功能降低患者(CLCR <20ml/分钟)的资料。 肝脏功能降低者: 建议肝脏功能降低者的曰剂量不超过30mg。 或遵医嘱。

副作用

随着持续的治疗可能会减少不良反应发生的强度和频率,不良反应一般不会导致治疗的中断。 同其它SSRIs一样,不良反应如下: 全身:过敏(例如,搔痒,皮疹,风疹,过敏反应,脉管炎,血清反应,颜面水肿等)-(见【禁忌】及【警告】),寒战,五羟色胺综合症,光敏反应,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Lyell综合症)非常罕见,多形性红斑。 消化系统:胃肠功能紊乱(例如,腹泻,恶心,呕吐,消化不良,吞咽困难,味觉颠倒),口干。肝功能检测异常少有报道,肝炎鲜有报道。 神经系统:头痛,睡眠异常(例如,梦境反常,失眠),头晕,厌食,疲劳(例如,困倦,睡意),欣快,短暂的动作异常(例如,抽搐,共济失调,战栗,肌阵挛),抽搐发作及罕见的精神性运动不安/静坐不能

所观察到氢溴酸西酞普兰的副作用通常很少,很轻微且短暂.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出汗增多,流涎减少,头痛和睡眠时间缩短。通常在治疗开始的第一或第二周时比较明显,随着抑郁状态的改善一般都逐渐消失。在稀有个案中曾观察到癫痫发作。在已存心搏缓慢病人中,心搏过缓可使治疗更复杂。

禁忌

对氟西汀或其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有报道在接受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治疗的患者同时合并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以及近期终止SSRI治疗转而开始MAOI治疗的患者中出现严重的、有时甚至是致命的反应。氟西汀的治疗必须在不可逆的MA O I停药2周之后,可逆的MAOI-A停药后的第二天开始。 有些病例表现出类似血液中五羟色胺综合症(类似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的特点)。赛庚啶或丹曲林可能会对此类病人有用。合用MAOI的患者出现的反应包括:高热、僵硬、肌阵挛、植物神经系统不稳定伴有生命体征的迅速波动、以及精神状态的变化,包括极度的激越,可能发展为谵妄和昏迷。 因此,氟西汀不能与非选择性的MAOI同时使用,同样地,至少应当在停止服用氟西汀5周之后方可开始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如果是长期服用氟西汀和/或服用剂量较高时,可能需要间隔更长的时间。 不推荐氟西汀与可逆的MAOI(例如,吗氯贝胺)合并使用。氟西汀的治疗可以在可逆的MAOI停药后第二天开始。

禁忌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对本品和/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成分为盐酸氟西汀。

化学名:( )-N-甲基-3-(对-三氟甲基苯氧基)-3-苯基丙胺盐酸盐

分子式:C17H18F3NO·HCl

分子量:345.79

本品活性成份:氢溴酸西酞普兰 。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或颗粒。

本品为白色椭圆形薄膜衣片。

注意事项

半衰期:在考虑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的交互作用时(如从氟西汀转为其他抗抑郁药时)需要谨记氟西汀和去甲氟西汀的长半衰期。(见【药代动力学】)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参见【禁忌】。 不推荐合并使用:MAOI-A。 可谨慎的合并使用:MAOI-B(司来吉兰):有发生五羟色胺综合症的危险。建议临床监控。 五羟色胺能药物:与五羟色胺能药物(如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 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曲马朵,舒马曲坦)合并应用有可能增加血清素综合症的危险性。与舒马曲坦同时使用会带来冠状血管收缩和高血压等额外的危险。 锂盐和色氨酸:当锂盐和色氨酸与SSRIs合并使用时有出现五羟色胺综合症的报道。因此,百优解同这些药物的合并使用应当谨慎。当氟西汀与锂盐同时服用时需要更密切和频繁的临床监控。 CYP2D6同功酶:与三环抗抑郁药及其它选择性五羟色胺能抗抑郁药类似,氟西汀也经过肝细胞色素CYP2D6同功酶系统,因此,氟西汀与同样经该系统代谢的药物合并应用可能导致药物间的相互作用。若同时服用的其它药物主要经由CYP2D6同功酶系统代谢,并且治疗范围很窄(如氟卡尼、恩卡尼、卡马西平及三环抗抑郁药),其起始剂量或治疗剂量应降低到治疗范围的下限。如果最近5周内曾服用百优解?,此原则同样适用。 口服抗凝剂:当氟西汀同口服抗凝剂合并使用时,抗凝作用会发生变化(化验值和/或临床症状体征),类型不一,但包括出血症状增加-此种情况偶见报道。正在服用华法令的患者在起始或停止氟西汀治疗时应当接受仔细的凝血状况监测。(见,出血) 电抽搐治疗(ECT):服用氟西汀的患者接受电抽搐治疗时惊厥时间延长的情况鲜有报道,但也须谨慎。 酒精:在正规试验中,百优解不升高血中乙醇水平或增强乙醇作用。然而,在SSRI治疗的同时饮酒是不可取的。 圣.约翰草:同其它SSRI一样,百优解和草药圣.约翰草(贯叶连翘)可能发生药效学相互作用,这会导致不良反应增加。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病人不可同时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十四天后方可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但如使用半衰期短的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则可于停药一天后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以低剂量开始治疗,并仔细监测。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