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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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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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26H26F2N2计算 5mg |
50mg*24片 |
生产企业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695 |
国药准字H20143194 |
说明 | ||
适应症 |
脑血供不足 脑晕 椎动脉缺血 癫痫 偏头痛 脑血栓 耳鸣 |
癫痫:对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单药治疗: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目前暂不推荐对12岁以下儿童采用单药治疗,因为尚未得到对这类特殊目标人群所进行的对照试验的相应数据。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添加疗法: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本品也可用于治疗合并有Lennox-Gastaut综合征的癫痫发作。 |
用法用量 |
(1)包括椎基地底动脉供血不全在内的中枢性眩晕及外周性眩晕,选用氟桂利嗪每日10~20mg,2~8周为1疗程。(2)特发性耳鸣者,氟桂利嗪10mg,每晚1次,10天为一个疗程。(3)间歇性跛行,氟桂利嗪每日10~20mg。(4)偏头痛预防,氟桂利嗪5~10mg,每日两次。(5)脑动脉硬化,脑梗塞恢复期;氟桂利嗪每日5~10mg。 |
单药治疗:12岁以上患者本药单药治疗的初始剂量是25mg,每日一次,连服2周;随后用50mg,每日1次,连服两周。此后,每隔1-2周增加剂量,最大增加量为50-100mg,直至达到最佳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剂量为100-200mg/日,每日一次或分两次给药。其他详见说明书。 |
副作用 |
1.最常见不良反应为,瞌睡和疲惫,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或伴有食欲增加,这些反应常属一过性的。2.长期用药时,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尤其易发生此反应。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颌运动障碍, 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报道有:胃肠道反应:胃灼热,恶心,胃痛,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 4. 其它,溢乳,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在本药作为单药治疗的试验中,不良反应的报导包括头痛、疲倦、皮疹、恶心、头晕、嗜睡和失眠。在临床双盲、添加试验中,服用拉莫三嗪的病人中皮疹的发生率高达10%,服用安慰剂的病人为5%。2%的病人因皮疹导致停止拉莫三嗪的治疗。这种皮疹在外观上一般是斑丘疹,通常在治疗开始的前8周出现,停用拉莫三嗪后消失。罕见的、严重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Lyell综合征)已经有报道,后者会引发高死亡率。 |
禁忌 |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
禁用于曾对拉莫三嗪过敏的患者。 |
成分 |
活性成份,盐酸氟桂利嗪。化学名:(E)-1-[双(4-氟苯基)甲基]-4-(2-丙烯基-3-苯基)-哌嗪二盐酸盐分子式:C26H26F2N2·2HCI分子量:477.42。 |
本品活性成份为拉莫三嗪。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微黄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2)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4)由于本制剂可随乳汁分泌,虽然尚无致畸和对胚胎发育有影响的研究报告。但原则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用此药。(5)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
有皮肤不良反应的报告,一般发生在拉莫三嗪(利必通)开始治疗的前8周。大多数皮疹是轻微的和自限性的。但是,曾罕见严重的、危及生命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和毒性上皮坏死溶解(TEN)的报道(参见[不良反应])。严重皮疹如SJS综合征,在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的发生率约为1:1000。12岁以下儿童发生的危险高于成人。有研究表明12岁以下儿童发生皮疹且需住院治疗的比率为1:300~1:100(参见[不良反应])。儿童最初发生的皮疹可能会被误认为是感染;在本品治疗的前8周,如果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