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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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规格

5mg*20粒

5mgx20粒x4板
生产企业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吉林省七星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30003

国药准字H20083665
说明
适应症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用法用量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也应停止用药。

-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给药5天(剂量同上)。但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可被很好耐受,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2、眩晕。

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 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 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 - 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2.眩晕 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副作用

1)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有:

①嗜睡和疲惫感为最常见。

②长期服用者可以出现抑郁症,以女性病人较常见。

③椎体外系症状,表现为不自主运动、下颔运动障碍、强直等。多数用药 3周后出现,停药后消失。老年人中容易发生。

④少数病人可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

(2)消化道症状表现为:胃部烧灼感,胃纳亢进,进食量增加,体重增加。

(3)其他:少数病人可出现皮疹,口干,溢乳,肌肉酸痛等症状。但多为短暂性,停药可以缓解

1. 最常见不良反应为:瞌睡和疲惫,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或伴有食欲增加,这些反应常属一过性的。 2. 长期用药时,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尤其易发生此反应。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 强直. 静坐不能. 口颌运动障碍. 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 3. 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报道有:胃肠道反应:胃灼热、恶心、胃痛,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 4. 其它:溢乳、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禁忌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桂利嗪,其化学名称为:(E)-1-[双(4-氟苯基)甲基] -4- (2-丙烯基-3-苯基)-哌嗪二盐酸盐。

活性成份:盐酸氟桂利嗪。

性状

本品为胶囊,内装白色粉末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微黄色粉末。

注意事项

1、极个别病人在治疗过程中疲惫现象会逐渐加剧,此时应停止治疗。

2、不应超过以上推荐剂量。医生应定期观察患者,特别是在维持治疗期间,这样可保证在出现锥体外系或抑郁症状时能及时停药。如果在维持治疗时疗效下降,亦应停止治疗。

3、由于可能引起困倦,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

4、本品可引发锥体外系症状、抑郁症和帕金森氏病,尤其是有此类病症发病倾向的患者如老年患者,所以此类患者应慎用。

极个别病人在治疗过程中乏力现象可能会逐渐加剧,此时应停止治疗。请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医生应定期特别是在维持治疗期间观察患者,这样可保证在出现锥体外系或抑郁症状时能及时停药。如果在维持治疗时疗效下降,亦应停止治疗。由于可能引起困倦尤其在服药初期,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本品可能会引发锥体外系症状、抑郁症和帕金森氏病,尤其是有此类病症发病倾向的患者如老年患者,所以此类患者应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