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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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盐酸氟桂利嗪滴丸

规格

5mgx10粒x3板

1.25mgx40粒
生产企业

黑龙江澳利达奈德制药有限公司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1055

国药准字H20080563
说明
适应症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用法用量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 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2.眩晕 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用法:含服或吞服。 ⑴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10mg(8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5mg(4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 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给药。 ⑵眩晕 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副作用

1.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有:

(1)嗜睡和疲惫感为最常见。

(2)长期服用者可以出现抑郁症,以女性病人较常见。

(3)锥体外系症状,表现为不自主运动﹑下颔运动障碍﹑强直等。多数用药3周后出现,停药后消失。老年人中容易发生。

(4)少数病人可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

2.消化道症状表现为:胃部烧灼感,胃纳亢进,进食量增加,体重增加。

3.其他:少数病人可出现皮疹,口干,溢乳,肌肉酸痛等症状。但多为短暂性,停药可以缓解。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嗜睡和疲惫,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或伴有食欲增加)。这些反应常为一过性。长期用药时,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 1、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尤其易于发生此反应。 2、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颌运动障碍、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 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胃灼热、恶心、胃痛。 2、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 3、其它:乳溢、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禁忌

有本药物过敏史,或有抑郁症病史时以及急性脑出血性疾病禁用。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氟桂利嗪。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氟桂利嗪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微黄色粉末。

白色至类白色滴丸剂。

注意事项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

2.严格控制药物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

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

4.由于本制剂可随乳汁分泌,虽然尚无致畸和对胚胎发育有影响的研究报告。但原则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用此药。

5.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1)极个别病人在治疗过程中疲惫症状可能会逐渐加剧,此时应停止治疗。 (2)不应超过以上推荐剂量。医生应定期观察患者,特别是在维持治疗期间,这样可保证在出现锥体外系或抑郁症状时能及时停药。如果在维持治疗时疗效下降,亦应停止治疗。 (3)由于可能引起困倦(尤其在服药初期),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 (4)本品可引发锥体外系症状、抑郁症和帕金森氏病,尤其是有此类病症发病倾向的患者如老年患者,所以此类患者应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