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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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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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0瓶 |
0.3g*12粒 |
生产企业 |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523 |
国药准字Z2002012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阻肺,气喘咳嗽;小儿肺炎,喘息性支气管炎及成人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ml,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ml,一日2-3次,2-6岁儿童:每次2.5ml,一日3次。 |
口服,一次0.6g,一日3次;小儿一次0.15~0.6g,周岁以内酌减,一日2次。 |
副作用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盐酸氨溴索3毫克,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柠檬酸。 |
川贝母、羚羊角、猪去氧胆酸、麝香、沉香、人工竺黄、(飞)青礞石(煅,飞)、硼砂(炒)。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的澄清粘稠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土黄色粉末;气特异,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5.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真用。 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本品含有麝香,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