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杏苏感冒颗粒

规格

10ml:30mgx10支/盒

每袋重15g
生产企业

岳阳新华达制药有限公司

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53105

国药准字Z20063632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疏风散寒,化痰止咳。用于外感风寒,鼻塞头痛,咳嗽多痰,胸闷。

用法用量

口服。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10毫升,一日2次。

12岁以下的儿童:

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

2-6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1-2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2次。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尚不明确。

禁忌

对盐酸氨溴索或配方中其它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

杏仁、紫苏叶、陈皮、前胡、桔梗、茯苓、半夏(姜制)、炙甘草、紫苏叶油。辅料为蔗糖。

性状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黏稠液体。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芳香,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