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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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咳特灵胶囊

规格

100ml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0.36g,马来酸氯苯那敏1.4mg
生产企业

华润三九(南昌)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009

国药准字Z44022354
说明
适应症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本品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副作用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禁忌

【禁忌】1.对该口服溶液的活性成份:盐酸氨溴索或任何其它组份过敏者禁用。 2.存在下列情况者必须在特定的条件和特殊的监护下使用本品。并且向医生咨询。即使以前曾采取过上述措施也应继续如此。 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服用本品要特别谨慎(如两次服用的间隔时间拉长或小剂量服用)。 在某些少见的伴有过多分泌物的支气管疾病(如纤毛无力综合症)的患者,口服本品须注意,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因为有可能引起分泌物堵塞支气管。

孕妇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

性状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黏稠液体。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或四色小颗粒;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5.滋和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该药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