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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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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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80 |
国药准字H20110147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
用于感冒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该囗服溶液的活性成份:盐酸氨溴索或任何其它组分过敏者禁用。 2、存在下列情况者必须在特定的条件和特殊的监护下使用本品。并且向医生咨询。 3、即使以前曾采取过上述措施也应继续如此 4、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服用本品要特别谨慎(如两次服用的间隔时间拉长或小剂量服用)。 5、在某些少见的伴有过多分泌物的支气管疾病(如纤毛无力综合症)的患者,口服本品须注意,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因为有可能弓起分泌物堵塞支气管。 |
1.对本品中组分过敏者禁用; 2.肺出血患者禁用; 3.急性胃肠炎患者禁用; 4.新生儿禁用; 5.孕妇和哺乳期患者禁用; 6.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 |
愈酚维林。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澄淸的黏稠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 |
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5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 |
1.尿潴留、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青光眼及心力衰竭患者禁用;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